国有、内资企业外国人及其随行家属申请办理《外国人居留许可》

    来京任职、受聘的国有、内资企业中的外籍工作人员及随行家属(配偶、父母、未成年子女)应持Z签证入境,入境后30日之内申请办理居留许可,投资者和企业法定代表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为2年,其他人员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。

所需文件:
1. 申请人有效护照原件;
2. 申请人在京《住宿登记证明》原件;(住宿宾馆饭店的由所住宾馆饭店出具证明,住宿公寓、别墅或民宅的由住所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证明,)
3. 填写《外国人签证、居留许可申请表》,并加盖单位公章;
4. 申请人一张近期两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;
5.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《营业执照》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;
6.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《外国人就业证》原件及复印件或国家外专局、国家外专局授权单位或北京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签发的《外国专家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
7. 北京出入境检疫局出具的《健康证明书》原件(年满18周岁以上和首次申请居留许可的)
8. 持“L”(旅游签证)、“F”(访问)签证的投资者、企业法人代表以及外籍高级管理人员(指外籍董事、总经理、副总经理)和专业技术人员(指外籍总会计师、总经济师、总工程师),申请居留许可还需提供企业的批准证明。
9. 任职者随行家属需提供任职者任职单位公函;
10. 任职者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明;
11. 任职者父母和子女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。

* 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须由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。